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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去姐夫公司找二姐,竟然看到自己以前的作品,
原來是我兩年前在姐夫公司打工的時後,
拿來公司佈置的,
我真狠心,竟然把它給忘光光了,還不曾替它拍照留念過呢!
所以,當下趕緊把相機拿出來,替它補拍囉~
哎~那種感覺好像失散多年的親人,在異地重逢一樣...
只是.....
和自己的做品在這種地方重逢,
那感覺還真有點五味雜陳耶~~~
有天,我姑姑告訴我:[王記肉圓店有掛一幅牡丹花,做得很好,你可以去觀摩一下!]
我翻了翻白眼說:[不用觀摩,那一幅就是我做的~~]
那是我被人買去送肉圓店開慕的作品,我自然知道,
後來我去買肉圓也看到了自己的作品,被掛在牆上,
不過我不好意思告訴老闆,我就是做那幅牡丹的人.
只是.....
我為何和自己的作品重逢,不是在肉圓店就是廁所ㄚ?
多希望哪天是在畫廊或咖啡廳不經意的和自己的作品重逢呢?
可是....
作品被買走了,送給誰,掛在哪,我們也是無權過問的,
這只是心中的一個小小的願望罷了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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